学院自创办以来,一直把建设“园林单位”作为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整体规划和环境美化实施方案,设立专项资金,并对庭院景观进行设计,塑造出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点、线、面协调一致的景观特色。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考评组一行对我院的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我院认真规划,加大投入,积极进行校园生态园林建设,注重环境育人等方面给予高度评价。根据闽建风景【2012】31号文件精神,我校荣获福建省第三批“省级园林单位”荣誉称号。学校将再接再厉,今后争取创建国家级园林单位。
文/编 林圣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