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院职称评定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院中、初级专业职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评审,拟同意确认宋江婷等十八位同志讲师职称及崔志强等十八位助教职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2013年12月13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95—36207702
拟同意确认讲师职称人员名单:宋江婷、潘利强、彭飘林、许奕春、杨志锋、王书荣、张振伟、郭航乐、黄进利、林圣娥、罗素珍、王源庆、李艳珍、谢丽娥、王瑛、连建峰、孙明媚、黄重成
拟同意确认助教职称人员名单:吴涵、纪安娜、林巧玲、邬晓晓、邱川、刘炳南、薛鑫、张丹、王清山、崔志强、江巍、官如香、林伟强、刘清清、潘杉、洪巧丽、占惠珠、郑玉英
人事处
2013年12月5日